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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新利luck网址国表里转型金融政策系统与理论停顿阐发

来源:小编  |  发布时间: 2025-04-03  |   次浏览

  近年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人们普遍认识到转型金融在推动经济社会低碳转型过程中发挥的关键作用,因此都在加速构建转型金融政策框架与市场体系。在国际上,多家国际组织与政府机构已发布转型金融指南,且持续更新转型金融标准,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明确指引。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呼吁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转型金融政策标准正加速制定,引导高碳行业稳妥有序转型。此外,我国转型类债券产品、转型类信贷产品发展迅速,转型金融市场蕴藏巨大发展潜力。

  (一)多方发布转型金融指南。为了在推动实现净零目标过程中支持经济社会的有序转型,包括欧盟(EU)、东盟(ASEAN)、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净零银行联盟(NZBA)等在内的地区或国际组织均意识到了转型金融的重要作用,陆续发布了针对转型金融的建议或指南,为不同市场主体提供指引。

  1.欧盟:2023年6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份转型金融建议,分别为需要进行转型融资的企业和愿意提供转型融资的金融中介机构与投资者提出了建议。针对企业,欧盟转型金融建议重点围绕企业确定转型融资需求、设定科学的转型目标、制定企业转型计划提出具体建议,同时鼓励企业使用欧盟可持续金融相关基准和方法(如欧盟气候基准、欧盟分类法)来确定融资需求或融资目标。针对金融机构和投资者,欧盟提出可在或投资策略中披露转型融资目标,采用欧盟气候基准、欧盟分类法等确定符合资格的企业和项目,为具有重大转型融资需求的企业或项目提供针对转型融资解决方案等建议。

  2.东盟:2023年10月17日,东盟发布了转型金融指南。该指南重点针对“制定气候目标”和“证明转型能力”两个因素为企业提供具体的方法指导,以促进转型投融资、加快转型步伐。针对“制定气候目标”,该指南从现状评估、转型路径、转型目标和实施策略提出具体要求。针对“证明转型能力”,该指南分别从实施策略、披露、独立核查和公正转型角度提出建议。

  3.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2022年10月3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公布转型金融指南,重点针对企业如何制定一份具有可信度的气候转型计划提出具体建议。这些建议被划分为十大要素,包括:设定温度、净零和中期目标;使用部门路径、技术路线、分类法;通过关键绩效指标(KPI)等绩效指标评估转型进展;碳信用和碳抵消的用途;制定具体行动和实施方案,包括防止碳密集型锁定;通过无重大损害(DNSH)原则和负责任商业行为(RBC)尽职调查解决其他可持续性目标的不利影响;支持公正转型;与财务计划整合,保持内部协调一致;健全治理和问责制;透明度和验证、标签和认证。

  4.净零银行联盟:2022年10月,净零银行联盟发布其转型金融指南,旨在为联盟成员和更广泛的银行业针对如何推动客户和自身的转型提供指导。对于如何推动银行客户转型,净零银行联盟转型金融指南重点围绕两个原则提出建议:一是“推动客户应制定具有积极、可信、可行的转型计划”,二是“转型融资必须切实推进客户净零排放”。

  (二)国际转型金融标准持续更新。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发布的《气候转型金融手册》、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发布的《为可信的转型融资》以及欧盟发布的《欧盟分类法条例》(EU Taxonomy)是国际上最早也是最广为认可的3个转型金融标准,自首次发布以来,3项标准均在持续更新。

  1.ICMA在2020年12月发布了第一版《气候转型金融手册》,主要针对主体(发行人)提出了转型融资标准,属于原则类标准。2023年6月,ICMA更新发布了《2023年气候转型金融手册》,总体框架与第一版标准保持一致,包括对气候转型融资的四个关键要素:发行人气候转型战略和公司治理、业务模式中考虑环境要素的重要性、气候转型战略和目标应以科学为基础、执行情况有关信息的透明度。相较于第一版标准,主要更新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建议使用相关行业团体、监管机构和科学界制定的气候相关规则与框架,如ICMA建议发行人在制定气候转型战略时符合现有的最前沿的方,为此,ICMA发布了一份方体系,涵盖了一系列专门帮助发行人验证其减排轨迹是“基于科学的”工具。二是对每一个关键要素提出了更具体的信息披露指标要求,例如,在发行人气候转型战略和公司治理方面,ICMA建议披露指标包括温室气体减排的主要手段的具体细项,如详细的资本支出计划和相关技术影响(如支出金额、实施此类资本支出计划考虑的碳成本、运营影响、监管考虑等)。

  2.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在2020年与瑞士信贷共同发布了《为可信的转型融资》,同时明确了实体和经济活动都应满足的5项转型原则,包括符合1.5度温控目标的碳排放轨迹、以科学为基础设定减排目标、不计入碳抵消、技术可行性优于经济竞争性、刻不容缓的行动而非旷日累时的承诺等。自2020年该原则性指引发布以来,CBI也在持续更新完善转型金融标准体系。一是作为的补充,于2022年9月发布了《转型金融助力企业低碳转型》,为评估公司的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提供了一套框架工具,包括了可信的公司转型的5个标志,避免企业转型融资时的“漂绿”行为。二是制定具体行业的转型金融目录和技术要求,CBI已于2022年发布了水泥、基础化学品和钢铁行业的相关标准,目前已开始制定农业食品行业转型的相关标准,其中,农业标准(农作物生产和畜牧业生产)、零毁林和零土地转化采购标准将率先制定。

  3.欧盟委员会于2020年6月正式公布了《欧盟分类法条例》,制定了一套在欧盟范围内的统一标准,用以确定一项经济活动是否具有环境可持续性。《欧盟分类法条例》确定了6项环境目标:减缓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水和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向循环经济转变、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欧盟通过出台分类法授权法案明确每一项环境目标的技术筛选标准,这些技术筛选标准一方面纳入了转型类经济活动,另一方面也在与时俱进地进行更新。2021年,欧盟发布《欧盟分类法气候授权法案》,率先明确了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两项环境目标的标准,针对每项环境目标,均列出了符合目标的经济活动清单(目录)以及每项活动需满足的技术筛选标准。2022年,欧盟发布《补充气候授权法案》,在原法案基础上,将符合一定技术筛选标准的核电和天然气相关经济活动作为过渡性活动(转型活动)纳入了目录中。2023年6月,欧盟再次发布《气候授权法案修正案》,进一步对目录进行了扩充,主要是纳入了原来未纳入的部分低碳运输和电气设备制造相关活动,同时还新增了部分转型活动,如水运和航空。此外,此次修订也对原法案中的部分技术标准进行了更新。在发布《气候授权法案修正案》的同时,欧盟也发布了《欧盟分类法环境授权法案》,明确了其他四项环境目标的活动清单和技术筛选标准。

  (一)绿色金融顶层制度强化转型金融发展。2024年,多项绿色金融相关顶层部署文件发布,均强化了对转型金融发展的相关要求。

  2024年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七部委《指导意见》”)。七部委《指导意见》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的“三大功能”和“五大支柱”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思路的进一步丰富与落实,形成了我国下一阶段绿色金融发展的顶层指引。在优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方面,七部委《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工业绿色发展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明确转型活动目录、披露要求、产品体系和激励机制等核心要素。”在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发展方面,七部委《指导意见》提出:“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利用绿色金融标准或转型金融标准,加大对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的信贷支持力度。”

  2024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聚焦“双碳”目标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其中除了要求进一步发展绿色金融之外,还明确提出“有效满足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低碳转型的合理融资需求”,指引银行保险业机构将绿色金融业务扩展至转型金融。但同时也需要注意其中相关风险的防范,该《指导意见》强调了“合理”融资需求,这需要金融机构对高碳企业客户转型路径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判断,防止“假转型”风险,这也将对金融机构相关风险评估与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2024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四部门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也对转型金融提出了多项要求。在健全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体系方面,《意见》提出“鼓励金融机构优化绿色低碳转型领域授信管理”;在强化绿色融资支持方面,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和转型债券”;在完善配套基础制度方面,提出“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标准体系”,“推动建立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项目碳减排量核算、产品碳足迹核算等标准、方法”;在优化激励约束机制方面,提出“鼓励企业制定转型规划,对明确承诺绿色低碳转型且转型效果较好的企业,研究给予激励表扬”。

  (二)转型金融标准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在全国层面,一是基础标准更新发布,推动“绿色”与“转型”有效衔接。2024年2月29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对《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进行了修订和更新,将取代2019版的目录作为我国绿色低碳转型领域的基础性标准。2024版目录中新增了多项“低碳转型”相关内容,首先,目录名称由原来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调整为“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其次,目录覆盖范围纳入了低碳转型相关产业,并与绿色产业有了更清晰的划分,新增了“1.4重点工业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二级目录,主要涉及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工业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最后,在能源领域,一级分类目录由原来的“清洁能源产业”调整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二级分类目录中的“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调整为“传统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并扩充了传统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内容。二是全国层面转型金融标准的制定更进一步,中国人民银行牵头起草的煤电、钢铁、建材、农业四个行业的转型金融标准已经多次论证,正在抓紧推动发布,第二批行业标准的研究工作也已启动。

  在地方层面,部分地方率先研究出台地方转型金融标准。湖州市率先发布转型金融政策与标准,并持续更新。2022年1月,湖州市出台全国首个地方转型金融发展路线年版转型金融支持目录。2023年6月,湖州市推出《湖州市转型金融支持活动目录(2023年版)》,覆盖纺织、造纸、化工、有色金属等8大传统重点行业和电线个中类行业,并进一步扩展为37项细分行业,综合采用“白名单”与“技术中立”原则,规划了106项转型技术路径,《目录》设置了细分行业低碳转型基准值和目标值,并以“碳强度”代替2022年版标准中的能耗强度,作为基准值和目标值的单位。与2023年版转型金融目录同步发布的还有《重点行业转型目标规划指南》《融资主体转型方案编制大纲》《融资主体公正转型评估办法》《银行信贷碳排放计量方法指南》。

  多地探索发布地方转型金融目录或标准。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昌吉州中支联合地方发改委、工信局等8部门,在新疆制定符合昌吉州产业布局的《昌吉州降碳转型升级项目目录(2023年)》《金融支持昌吉州降碳转型升级项目认定办法》和《金融支持昌吉州降碳转型升级企业认定办法》,转型目录中明确金融支持的高碳行业,包括现代煤、金属冶炼、火力发电等9个大行业74个子行业。2023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转型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3年版)》,列示的支持项目主要涉及能源、农业、化工、钢铁、建材和有色等六大领域,其中部分项目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列示了转型参考指标18新利luck最新。2023年,天津市金融学会在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和市金融局指导下,发布团体标准《天津市化工行业重点领域转型金融实施指南》。该指南设定了涵盖烧碱、纯碱、丙烯、苯乙烯、环氧丙烷、工业冰醋酸、聚氯乙烯、聚丙烯、合成氨、工业硫酸等10类化工行业重点领域的转型活动界定标准,明确低碳转型技术路径和指标要求,为金融机构准确识别转型项目和主体提供了依据。这也是全国首个定向于化工行业的转型金融标准,其中对转型活动的界定原则与《G20转型金融框架》等国内外主流规则保持一致。2023年12月21日,《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试行)》正式印发,并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该目录将水上运输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和航空运输业等六大行业纳入首批支持行业;以正面清单为主,指明行业范围、降碳路径、技术,从能效提升,能源替代,管理优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多个维度提出200余项低碳转型技术路径;以原则兜底为辅,对于采用《目录》外降碳路径和技术但符合相关条件的转型主体,允许其参照《目录》申请转型金融支持;建立差异化信息披露分级体系,支持转型主体根据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披露能力等因素自行选择或与金融机构协商选择披露等级,支持金融机构提供差异化、可浮动的融资支持。

  (一)转型金融债券工具。转型类债券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不限定募集资金用途,债券条款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目标挂钩的可持续发展挂钩类债券(SLB)。2021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推出的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和2022年上交所推出的低碳转型挂钩债券均属于SLB;二是限定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特定转型活动或项目的转型债券,上交所推出的低碳转型债券和交易商协会推出的转型债券试点均属于第二类。截至2024年11月末,我国境内市场各类贴标转型债券累计发行规模超2100亿元。其中,可持续挂钩债券、低碳转型挂钩债券、转型债券试点(交易商协会)和低碳转型债券分别累计发行1400亿元、502亿元、66亿元和151亿元。

  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和低碳转型挂钩债券是目前我国转型类债券的主要品种,二者均属于可持续发展挂钩类债券,合计发行规模占各类转型债券发行总额的比例超过90%。在挂钩的KPI设置方面,清洁能源装机规模和能效指标为最常设置的挂钩指标。截至2024年11月末,中国境内市场已发行的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和低碳转型挂钩债券中,将挂钩KPI设置为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的债券数量最多,占比近20%;其次,有15.4%的债券挂钩KPI为能耗和能效相关指标;将挂钩KPI设定为绿色普惠融资租赁类、绿色建筑相关指标的债券占比分别为8.2%和7.7%;此外,还有近5%的债券将碳排放与气候变化相关指标作为挂钩KPI,包括碳强度、碳市场履约率、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开发数量以及适应气候变化指标。

  我国低碳转型债券和转型债券的发行数量和规模有待提高。从募集资金用途来看,低碳转型债券和转型债券都要求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低碳转型领域。其中,上交所针对低碳转型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提出了五大低碳转型领域,交易商协会的转型债券试点领域包括电力、建材、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民航等8个行业,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两大类低碳转型项目和经济活动,一类是已纳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但技术指标未达标的项目;另一类是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适应、具有减污降碳和能效提升作用的项目和其他相关经济活动。笔者根据目前已发行的低碳转型债券和转型债券募集资金说明书披露的信息进行了初步统计,结果显示,截至2024年11月末,我国已发行的低碳转型债券和转型债券募集资金投向最大的领域为钢铁行业节能低碳改造,规模占比约为54%。

  (二)转型金融信贷工具。转型金融信贷工具方面,可持续发展挂钩通过将条款(一般为利率)与借款人的可持续发展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挂钩,以此激励借款人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自2019年3月市场协会(LMA)、亚太市场协会(APLMA)和银团贸易协会(LSTA)联合发布《可持续发展挂钩原则》以来,全球可持续发展挂钩规模持续增长。国际金融协会(IIF)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二季度末,全球可持续发展挂钩余额已达到1.2万亿美元。在国内,近年来,包括兴业银行等在内也有多家银行落地了可持续发展挂钩,虽然还没有明确的数据统计,但不断有各家银行关于可持续发展挂钩的相关创新信贷产品出现。

  我国持续推进转型金融标准和碳核算体系建设,未来转型金融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将成为助推我国高碳产业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融资支撑。高碳产业排放占中国碳排放总量的90%,为这些高碳产业提供低碳转型资金支持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转型金融将发挥重要作用。然而目前总体来看转型金融市场规模仍然较小,标准缺失仍是主要制约因素之一。但我国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动相关标准的制定,2024年2月,国家发改委十部门发布《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对原《绿色产业指导目录》进行了修订,其中一大重要变化即新增了“低碳转型”相关产业,将成为我国转型金融标准的重要基础。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已组织煤电、钢铁、建筑建材、农业等重点领域转型金融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未来随着国内外转型金融标准的陆续出台完善,各类转型金融工具也将迎来更大发展空间。此外,转型金融实践过程中准确衡量减排相关指标是确保转型成效的关键与重点之一,目前,中国持续推进的碳核算体系建设将为此创造良好的条件18新利luck网址。

  (作者鲁政委为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钱立华为兴业碳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兴业研究首席绿色金融研究员;方琦为兴业研究绿色金融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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